本会的组成
 
 
投资委员会

投资委员会是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按照《存保条例》附表二第7条成立,当中包括以下委员:

主席
  • 程剑慧女士
委员
  • 陈惠卿女士
  • 朱兆荃先生, JP
  • 杨月波教授
投资委员会的职责为:
  • 就存保基金的投资政策及策略提出建议;
  • 监察存保基金的投资表现,并为本会的投资活动设立适当的风险管控措施;及
  • 处理本会指派的其他事项。
存款保障计划谘询委员会
存保会一直有知会银行业有关设立存保计划的进展,并为此目的成立了一个包括13名业界代表的谘询委员会。该委员会是存保会与银行业就共同关注的事项交换意见的有效渠道。委员会包括以下13间银行:

  • 中国银行(香港)有限公司
  •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
  • 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
  • 中信嘉华银行有限公司
  •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
  • 星展银行(香港)有限公司
  •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
  •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
  • 中国工商银行(亚洲)有限公司
  • 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
  • Mizuho Corporate Bank Limited,香港分行
  •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
  • 渣打银行(香港)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