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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


第一部分 – 存款保障計劃
第二部分 – 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
第三部分 – 計劃成員
第四部分 – 保障水平
第五部分 – 受保障的存款人
第六部分 – 受存保計劃保障的金融產品
第七部分 – 聲明及申述
第八部分 – 補償
下載全部常見問題

第四部分 – 保障水平
問33. 存保計劃提供的保障水平是多少?
答33. 存保計劃的保障上限是五十萬港元,以每家銀行每位存款人計算。
   
問34. 為甚麼將保障上限設定為港幣五十萬元? 保障上限會否過低?
答34. 鑑於存保會於2008年檢討存保計劃所得的結果,以及經過廣泛的公眾諮詢後,存保會把保障上限設定為五十萬港元。按照每個存款人五十萬元的保障上限,預料存保計劃可向約百分之九十的存款人提供全面保障。這水平與國際水平相符。
   
問35. 如有銀行倒閉,我超過五十萬元的存款餘額會怎樣? 我是否可以從其他途徑就餘額獲得補償?
答35. 在計劃成員清盤時,存款人有權就超過五十萬元的存款餘額提出索償。
   
問36. 如果我於一家銀行擁有超過一個存款戶口,是否我每一個存款戶口都可獲得最多五十萬港元的保障?
答36. 不是。無論存款人擁有多少個存款戶口,每位存款人只可獲最多五十萬港元的補償。
   
問37. 如果我把存款分別存放於不同銀行,我會否得到更多保障?
答37. 是的。你會因此而得到更多存保計劃提供的保障,但你必須考慮這樣做所帶來的不便及成本。
   
問38. 如果我同時持有個人及有限公司帳戶,這兩個帳戶是否均獲得最多五十萬港元的保障?
答38. 是的。每一位獨立法人均可獲最多五十萬港元的補償。
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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