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具備以下主要特點:
除非獲本會豁免,否則所有持牌銀行均須參與存保計劃,成為計劃成員;
有限制持牌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
非
存保計劃成員;
補償上限設定為每家計劃成員每名存款人五十萬港元;
用作抵押的存款亦受保障;
港元、人民幣及外幣存款均得到保障;
本會會向計劃成員收取供款,建立存保基金,基金的規模為有關存款總額的0.25%;及
按個別計劃成員的監管評級評估供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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