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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


第一部分 – 存款保障计划
第二部分 – 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
第三部分 – 计划成员
第四部分 – 保障水平
第五部分 – 受保障的存款人
第六部分 – 受存保计划保障的金融产品
第七部分 – 声明及申述
第八部分 – 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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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部分 – 保障水平
问33. 存保计划提供的保障水平是多少?
答33. 存保计划的保障上限是五十万港元,以每家银行每位存款人计算。
   
问34. 为甚麽将保障上限设定为港币五十万元? 保障上限会否过低?
答34. 鉴於存保会於2008年检讨存保计划所得的结果,以及经过广泛的公众谘询後,存保会把保障上限设定为五十万港元。按照每个存款人五十万元的保障上限,预料存保计划可向约百分之九十的存款人提供全面保障。这水平与国际水平相符。
   
问35. 如有银行倒闭,我超过五十万元的存款馀额会怎样? 我是否可以从其他途径就馀额获得补偿?
答35. 在计划成员清盘时,存款人有权就超过五十万元的存款馀额提出索偿。
   
问36. 如果我於一家银行拥有超过一个存款户口,是否我每一个存款户口都可获得最多五十万港元的保障?
答36. 不是。无论存款人拥有多少个存款户口,每位存款人只可获最多五十万港元的补偿。
   
问37. 如果我把存款分别存放于不同银行,我会否得到更多保障?
答37. 是的。你会因此而得到更多存保计划提供的保障,但你必须考虑这样做所带来的不便及成本。
   
问38. 如果我同时持有个人及有限公司帐户,这两个帐户是否均获得最多五十万港元的保障?
答38. 是的。每一位独立法人均可获最多五十万港元的补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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